Accounting12 (395)
信號燈 信號燈 106 製造商、貿易商和供應商
有進口商指出,隨著光纖和5G網路的部署,光纖電纜的需求增加,預計將繼續增加。 他們認為,需求的增加,加上潛在的市場保護措施,可能會造成市場進一步短缺,並導致光纖和 5G 網路擴張的延遲。 五家獨立進口商在截止日期內提交了抽樣表格,其中四家提交了完整的問卷。 在對原產於中國的光纜發起反補貼調查後,有新的進口商出面要求配合這項調查。 在本次調查中,委員會自申請之日起將該進口商列為利害關係人,並在不影響已採取的程序步驟的情況下考慮了為本次調查提交的資訊。 設立公司 在這方面,委員會回顧說,正如說明(668)至(678)中所解釋的那樣,市場主要基於長期供應協議。 此外,歐盟工業的獲利能力在整個研究期間都低於利潤目標,這表明歐盟工業在2018年和2019年已經受到損害,正如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還發現的那樣,傾銷金額大幅增加。 因此,委員會認為機電商會的上述論點並未顯示傾銷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
委員會發現,在所考慮的期間內,聯盟生產商的產量中有 4.4% 至 5.8% 供內部使用。 在這種情況下,電纜被交付給同一家公司或公司集團進行進一步加工,特別是生產帶有連接器的電纜。 委員會認為,減免上述高新技術企業應繳納的土地使用稅符合《基本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 第 three 條第(2)款被視為援助,因為中國政府以直接匯款(退還已繳稅款)或稅收減免的形式提供財政捐助,從而為相關公司帶來了經濟優勢。 該支援是獨一無二的,因為它專門針對高科技公司。 證監會調查發現,樣本企業並未對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資產實施加速折舊。 溝通後,委員會發現出口生產者沒有獲得反補貼支持。 根據委員會的評估,所涉免稅是《基本條例》第3條第(1)(a)(ii)項。 第 3 公司設立 條第(2)款構成援助,因為中國政府以稅收減免的形式提供財政捐助,為相關公司提供經濟優勢。 給予接受支持的公司的福利金額與節稅金額相對應。
完成問卷的一家公司要求進行單獨調查,其原因與敘述 (48) 和 (50) 中解釋的原因相同,作為其請求納入樣本的基礎。 五家不相關的進口商提交了所要求的資訊並同意納入樣本。 歐盟委員會在分析進口商提供的抽樣資訊後,認為沒有必要進行抽樣,並邀請所有合作的進口商提交問卷答案。 會計事務所 投訴中的證據包括對每種代表性產品類型的降價和低價銷售的單獨計算。 委員會認為投訴人提交的有關哄抬物價和低價銷售的證據充分,並認為投訴符合啟動調查的證據要求。
如同說明(282)和(283)中所解釋的,這些類型的貸款表明公司無法履行其當前的信貸義務,因此對公司的短期和長期融資構成了額外的風險。 該公司的評估是基於利息覆蓋率和財務長/信貸比率。 2019年該指標值為1.4,2020年為0.6。 從財務分析的角度來看,利息保障倍數低於1.5表示公司難以支付利息費用。 財務長與負債比率衡量公司以經營活動現金償還債務的能力。 回顧期間內,該公司平均CFO與貸款比率2019年為-6%,2020年為-0.006%。 這意味著,根據 2019 年的利率,該公司需要 16 登記公司 年的時間才能用其產生的現金流償還全部債務。 這表明該公司在籌集償還債務所需的現金方面遇到嚴重困難。
然而,正如以下的敘述中所解釋的,歐盟委員會並沒有發現令人信服的理由得出這樣的結論:對原產於中國的光纜進口採取措施不符合歐盟的利益。 因此,歐盟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歐盟產業遭受的重大損害並不是由轉讓定價對抽樣歐盟生產商獲利能力的影響所造成的。 鑑於市場規模有限(估計不到調查期間聯盟產量的5%),委員會發現國內消費的輕微下降並未對聯盟產業造成重大損害。 機電商會聲稱,從中國的進口與聯盟工業狀況的發展沒有關聯。 CCCME特別指出,2017年至2018年期間,歐盟工業的獲利能力有所提高,這段期間來自中國的進口量成長最為強勁。 CCCME進一步聲稱,2018-2019年期間,當中國進口增加、價格下降時,聯盟生產商提高了銷售價格,但並未失去市場份額。 這種不利的發展表明,儘管為了維持和提高效率和競爭力而繼續進行投資,但在考慮期間這些投資的回報顯著下降,因為歐盟工業無法提高其盈利率。
其中一份法律文件就是《關於設立2018年光微電子元件及整合重點專案的通知》。 該通知解釋說,專案實施的協調和監督由專案牽頭單位負責,即從特定專案中受益的選定公司並監督其他受益人。 有明顯跡象表明,列入與「中國製造2025」相關的清單不僅是認可,也是經濟利益。 在《財政部關於2017年地方產業轉型升級項目轉移資金的公告》中,第151行有相關條目,據悉,烽火通信科技在該項目下獲得了1200萬元“ 《5G通信網絡基礎設備製造新方法》獲得支持。 為了決定是否需要抽樣,以及如果需要的話,為了選擇樣品,委員會要求無關的進口商提交啟動通知中規定的資訊。 會計事務所 針對這項指控,申訴人提出,因果關係可以成立,因為損害發生在來自中國的進口增加的同時,而來自第三國的進口不可能造成損害,因為它們要么很小,要么有損害性定價的跡象。 有關歐盟內部補貼的指控並不影響委員會支持啟動目前程序的評估,因為這些補貼不屬於為此目的審查的因素之列。 產品開發民翔不僅評估照明概念以尋找經濟和增值策略,而且還提供出色的設計理念。
此外,中國信保2019年年報指出,中國信保「支持重點經濟領域持續發展」、「加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110)。 委員會要求提供更多信息,說明中國政府是否對中國信保在光纜行業的行為施加了任何有意義的影響。 對此,證監會提醒,在缺乏其他國營銀行合作的情況下,只能依賴現有事實。 委員會的結論是,在本案中,先前調查的資訊、審計的正式跡像以及調查本身關於進出口銀行的調查結果以及銀行對出口生產商的實際行為構成了現有的最佳事實。 會計師 然而,中國政府並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或論點來反駁委員會的調查結果,即其他國有銀行向抽樣公司提供基本條例第 2(b) 條含義內的貸款 - 《基本條例》第 3(1) 條基本規定)第i 點。
中國政府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表明這些聲明不適用於相關產品。 根據基本規定第 4(2)(a) 條,該援助被視為個人援助,因為立法將該計劃的適用範圍限制在國家確定的某些優先高科技領域的企業,具體定義如下:在(466 )-(468)中提出。 如同敘述(469)中所解釋的,涉及光纖電纜的經濟部門是一個高科技優先領域。 如同陳述(158)所述,中國信保並未提供所要求的有關其公司治理的證明文件,例如公司章程。 此外,中國信保並未提供更多關於向光纜經濟部門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險的具體數據、保費水平以及與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盈利能力相關的詳細數據。 在陳述(337)中,委員會解釋了為什麼它認為貸款和公司債券是體現類似債務關係的工具,並因此證明,鑑於本案的具體情況,它對這兩種工具應用相同的參考價值。 委員會同意,可轉換公司債是混合債務工具,在某些條件下還提供將投資金額轉換為股票的可能性,因此原則上不同於公司債。 會計事務所 委員會研究了中國政府和中天集團提出的量化可兌換要素和使用美國BB級公司債的可能性。 然而,這些各方提出的基準並沒有考慮到這種可兌換性,而是獨立於中國市場的公司債基準,因為它涉及以其他貨幣(即不是人民幣,而是美元)發行的債券,並且具有顯著不同的風險-適用自由利率。 沒有提交其他潛在基準,也沒有其他公開資訊可以為可轉換債券(例如美國 AA 級可轉換債券和美國 BB 級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指標)或可轉換性提供更準確的參考。 公司本身的數據也不允許對債券和可轉換債券的名義利率進行任何比較,因為樣本中的一家公司沒有流通債券,而樣本中另一家公司的債券具有不同的期限日期並具有與可轉換債券不同的融資目的。 委員會在陳述(420)中進一步發現,兩家抽樣公司的可轉換債券中只有一小部分被轉換為股票,而且在實踐中,出口生產商可以將這種金融工具與其他金融工具(即貸款和公司債)互換使用。
因此,由於中國政府在光纜生產所用原材料方面進行了部分合作,委員會沒有收到有關原材料供應商的必要資訊。 歐盟委員會在啟動通知中表示,它已暫時選擇了歐盟生產商樣本。 委員會根據調查期間聯盟內同類產品的生產量和銷售量選取樣本。 設立公司 抽樣的聯盟生產商佔調查期間聯盟產量的 52%,被認為是聯盟產業的代表。 由於沒有收到任何評論,因此委員會確認了該樣本。 中國政府聲稱,從中國進口實際上促進了該行業的技術發展,並鼓勵了歐盟市場的競爭。
這受到地方政府機構分配給他們的數量配額的限制。 此外,儘管電價本應由電力生產商與電力消費者或中介服務公司直接協商,但國有電網營運商實際上仍在向電力公司收取費用。 最後,所有簽署的直接採購合約都必須提交給當地政府機構進行登記。 然而,委員會發現,在樣本的兩組中,受調查的公司受益於部分電費的減少或報銷/調整。 《公司稅法》第 25 條-第四條「稅收優惠政策」的一部分。 該章,特別是第 25 條,規定了「優惠的稅收待遇」。 屬於本章的企業稅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也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公司設立 企業稅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五條明確了企業稅法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的「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方法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的概念。 委員會還發現,出口保險計劃下授予的補貼具有獨特性,因為沒有出口就無法獲得補貼,因此依賴於基本條例第 4(4)(a) 條含義內的出口。 調查期間,兩家抽樣企業集團與中國信保已有出口信用保險協議。 此外,證監會試圖以個別公司債發行為基礎,以具體證據支持實質審計的進行。
因此,委員會得出結論認為,申訴提供了充分的證據證明中國政府所稱的補貼。 (120)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復工復產發展及新電價的通知(2020)258號。 (98)由中國證監會2020年6月12日第170號《證券發行與認購保薦管理辦法》廢止。 該法令於 2020 年 6 月 12 日生效。 (40) 全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優惠政策,第1頁。 (39)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優惠政策,第1頁。 這些資訊尚未提交給委員會,因此委員會應參考第15條第(1)款第三項確定反補貼措施的水平。 會計師 根據有關補貼、損害、因果關係和聯盟利益的結論,並根據基本條例第15條的規定,應徵收明確的反補貼稅。 鑑於涉案產品在實現上述公共目標中發揮的重要作用,歐盟委員會仔細分析了可能採取的措施對寬頻網路建設的影響。 進口商認為,他們相對於歐盟生產商的競爭優勢在於高效率的銷售結構和物流。 他們透過在倉庫中保留大量庫存來縮短交貨時間,他們的目標是快速且靈活地回應客戶的需求。 合作進口商活動的一個重要部分是他們申請較小的專案。
證監會發現,樣本中的兩家公司均受益於可轉換債券形式的優惠融資。 在這方面,委員會提請注意敘述(116),其中它提供了證據表明第 40 條根據該決定,金融機構有義務向受刺激的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援。 關於獨特性,如序言(116)所述,金融機構依第40條規定根據該決定,向受補貼的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援。 銀行承兌匯票的簽發日期通常與供應商約定的付款期限相對應。 委員會發現,就抽樣公司而言,簽發日期通常是供應商的付款截止日期或之前,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是付款截止日期之後幾天。 登記工商 委員會確定樣本中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的有效期限為發票付款截止日期後3至12個月。 對此,委員會澄清說,其結論是基於管理費和續展費的適用以及公開數據的適當參考值。 在陳述中(349),委員會參考了以往反補貼案件的調查結果以及匯豐銀行和巴克萊銀行這兩家大型國際銀行的做法(84),以確定適當的參考值。
銀行承兌匯票由申請人(客戶經理,也是基礎商業交易的買方)開立並由銀行承兌。 銀行接受銀行承兌匯票,即承諾在指定日期(到期日)無條件將承兌匯票規定的金額支付給受益人/受益人。 與使用相對差異而不是絕對差異相關的問題已經在先前的研究中得到了解釋(81)。 該公司的資產負債率為0.67,這意味著該公司67%的資產是透過債務融資的。 2019年貸款/股本比率為1.9,2020年為2.8,這表明該公司主要透過貸款為其活動提供資金。 最後,證監會的事實調查結果也得到了中國央行2017年的一項調查的證實,該調查得出的結論是:「如果境外債券投資類別的國際評級為BBB-及以上,則境內債券評級可能為BBB-級」。 台北會計師 CC-或更高,考慮到國內平均評級與國際評級之間存在超過6度的差異」(72)。 行政審批範圍極為廣泛,包括開設分行、開辦新業務、銷售新產品、修改銀行章程、出售5%以上股份、增加資本、變更註冊辦事處、變更組織形式, ETC。 此外,進出口銀行在2019年年報中聲稱,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重大決策部署。
在此期間,旨在擴大歐盟現有產能(包括已經啟動的產能)的投資停止了,直接原因是來自中國的進口產品定價過高,導致市場條件改變。 因此,在所考慮的時期結束時,儘管市場整體成長,但投資水準開始急劇下降,這與前幾年的趨勢相反。 根據基本規定第8條第(4)款,補貼進口對歐盟產業影響的審查包括對研究期間對歐盟產業狀況產生影響的所有經濟指標的評估。 Connect Com 提交了一份未涵蓋在投訴範圍內的其他歐盟光纜生產商名單。 工商登記 委員會指出,這些公司沒有配合調查,對不合作的聯盟生產商的估計是基於可靠的市場情報(138)。 調查期間,同類產品由29家聯盟生產商在聯盟內生產。 除下一節提到的兩家公司外,它們構成基本條例第 9 條第 1 款意義內的聯盟產業。 由於英國退出歐盟,委員會在整個考慮期間對歐盟現有 27 個成員國 (EU-27) 進行了損害分析。
這突顯出,在所考慮的時期內,這個不斷擴張的高科技產業所實現的約8%的利潤水準是不夠的,因此顯示了對歐盟經濟部門的損害。 如陳述(613)所述,委員會也分析了中國出口商和歐盟生產商抽樣提供的與更廣泛、可直接比較的產品組相關的綜合數據,以消除有效時間序列背後的產品組成差異。 在此框架內,他確定了 35 個可比較(即可比較)的產品組,這些產品組的時間序列涵蓋了所考慮期間的所有年份。 同樣,對於不合作的聯盟生產商申報大量中國進口的情況,委員會決定,考慮到與中國出口生產商的關係以及大量進口,相關聯盟生產商應同樣被排除在聯盟經濟部門。 利害關係人最終揭露後,中國政府不同意使用非中國大陸基準,導致收益計算不符合《基本規定》第6條(d)款和《SCM》第14條(d)款協議。 中國政府進一步聲稱,透過競爭和談判確定價格可確保價格不會被扭曲,而是反映公平的市場價格。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可轉換公司債的利率由發行公司與主要秘書協商確定,但利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 根據《證券法》(2014年版)第十六條第(五)款規定,「公司債的名目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所確定的名目利率」。 此外,適用於所有債券的《公司債管理條例》第十八條進一步規定:「公司債的發行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向私人支付固定利率債券的參考利率」。
因此,與光纖光纜相關的經濟領域的具體項目被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資訊產業」的鼓勵類項目。 如上所述,委員會根據原產國出口量的最大百分比來選擇出口生產商樣本,代表了中國境內良好的地理分佈,可以在可用時間內合理審查。 長飛公司並非最大的出口生產商之一,因此未包含在樣本中。 然而,樣本中的兩個出口生產商集團也是具有豐富經驗的大型企業集團,向歐盟生產和銷售高品質的光纜,是垂直一體化的經濟運營商。 此外,沒有任何資訊顯示抽樣出口生產商所使用的技術不如其他中國出口生產商先進。 此外,抽樣的聯盟生產商之一是否擁有出口生產商之一的股份與出口生產商樣本的選擇無關。 會計師事務所 調查發現,歐盟和其他第三國有足夠的能力取代從中國的進口。 此外,反補貼措施的推出將允許歐盟產業投資歐盟生產基地和新技術,這將有利於用戶產業。 同時,這些措施也不會妨礙第三國(包括中國)進口產品在歐盟市場上的公平競爭。 即使根據市場參與者的預期,未來幾年對光纖電纜的需求將會增加,受影響產品的進口商和用戶也不會面臨供應短缺的明顯風險,因此推出光纖寬頻網路到家庭和企業的建設不會被推遲。 調查期間,抽樣聯盟生產商的庫存水準增加了 27%。